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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非法注射麻醉药案一审被罚38万元

滚动 2021年 10月 26日 11:58

韩联社首尔10月26日电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6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违反《毒品管理法》案进行一审宣判,裁定李在镕有罪,判处其罚金7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8.3万元),追缴1702万韩元。

李在镕涉嫌从2015年1月至去年5月在首尔市江南区一家整形医院进行了41次非医疗目的的丙泊酚注射。(完)

10月26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右二)走向法庭。 韩联社

10月26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右二)走向法庭。 韩联社

inkyoung@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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