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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批准前总统全斗焕毁誉案缺席庭审申请

滚动 2021年 08月 24日 16:54

韩联社光州8月24日电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24日表示,法院方面当天批准了前总统全斗焕就毁誉庭审提出的缺席审判申请。

法院方面表示,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且身体欠佳,以及此案量刑较轻(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款)等因素做出上述决定。法院认为,其律师辩护权已得到充分保障,即使被告缺席也会不影响法院审理,因此批准全斗焕在判决日前缺席庭审。

全斗焕在此案一审中三次出庭,二审前两场庭审缺席,本月9日出席第三场庭审,但中途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前退庭。

全斗焕在2017年4月出版的回忆录中声称,已故神父曹皮乌斯曾亲眼目睹军机对民众开枪的证言子虚乌有,并批评曹皮乌斯是“亵渎神职的无耻骗子”。2018年5月3日,全斗焕因涉嫌损害“五一八民主化运动”遇难者及遗属的名誉被检方不捕直诉,并被检方求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去年11月30日,光州地方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检方以量刑太轻为由提起抗诉。该案的下一次审判将于本月30日下午2时在光州地方法院进行。(完)

资料图片:8月9日,韩国前总统全斗焕(中)接受损害“五一八民运”遇难者及遗属名誉案二审第三次庭审后离开法庭。 韩联社

资料图片:8月9日,韩国前总统全斗焕(中)接受损害“五一八民运”遇难者及遗属名誉案二审第三次庭审后离开法庭。 韩联社

sunwj@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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