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4月起处罚未买猛犬保险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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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03月 25日 09:16
韩联社首尔3月25日电 根据韩国新版《动物保护法》,烈性犬犬主从2月12日起有义务购买烈性犬责任强制保险,没有参保时4月起最高可处以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279元)的罚款。
必须购买烈性犬事故责任保险的犬种包括土佐犬、比特犬、美国斯塔福梗、英系斯塔福及其混种。修法以前,商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宠物伤害险,但保险金额较少,大型犬或烈性犬很难成为保障对象。
烈性犬咬伤他人造成死亡或残疾的,烈性犬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每人8000万韩元;造成受伤的,保险赔偿每人1500万韩元;咬伤他人宠物的,每起赔偿200万韩元以上。保费标准为每只烈性犬每年1.5万韩元。
釜山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烈性犬责任保险有助于迅速理赔,分散犬主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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