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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务部通知李在镕限制其就业

滚动 2021年 02月 17日 10:28

韩联社首尔2月17日电 据韩国法律界16日消息,法务部前一天对因亲信干政案获刑2年零6个月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发出就业限制的处罚通报。

根据《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规定,犯贪污渎职罪且犯罪金额超过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91万元)的人员,应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决定不执行之日起的5年内对其就业予以限制。受限领域包括央地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机构和接受政府出资或补贴的机构,以及与犯罪行为有密切关系的企业。

部分企业界人士认为,上述就业限制规定仅限于新就业,并不会对现有地位产生影响。另有意见指出,国家限制私营企业经营者就业有侵犯宪法规定的择业自由权之嫌。(完)

资料图片:李在镕 韩联社

资料图片:李在镕 韩联社

yuan@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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