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涉嫌介绍他人偷渡在韩被判两年半
社会
2021年 01月 26日 16:10
韩联社大田1月26日电 乘橡皮艇偷渡韩国后,还帮助多人偷渡的中国人被判处实刑。
据司法界26日消息,现年42岁的中国人A某被指控违反《出入境管理法》《检疫法》《机动车管理法》《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道路交通法》,去年10月被大田地方法院瑞山分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580元),追缴违法所得1216万韩元。A某认为一审判决过重,不服上诉,但大田地方法院本月21日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并指出A某给维护韩国社会安全和秩序所需的边境管理和外国人居留管理造成严重危害。
A某2007年9月4日入境后,因非法居留不归,于2013年11月23日被驱逐出境。为出国赚钱,A某2019年再度铤而走险。这一年9月24日正午许,A某伙同另外两名偷渡客从山东省威海市的港口乘橡皮艇横跨黄海,次日上午8时许,在忠清南道泰安郡一处海水浴场附近登陆。
A某辗转于韩国各地的农场、建筑工地、工厂,违法就业,打日结工。去年开始自当偷渡带头人。去年4~5月,泰安沿海接连发现中国偷渡船,韩国军警被批巡防不力,当时在韩国接应偷渡客的人正为A某。A某和在华掮客共谋招徕生意,收取好处费,向偷渡客提供自己亲身偷渡过的威海-泰安线路。他无照驾驶他人名下车辆接送偷渡客,并介绍白菜农场等地的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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