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斗焕毁损名誉获缓刑 是否上诉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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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 30日 19:12
韩联社光州11月30日电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30日对前总统全斗焕涉嫌毁损“五一八民主化运动”牺牲者及遗属名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针对这一判决结果,被告人是否会提出上诉备受关注。
全斗焕当天走入法庭时保持沉默,结束庭审后,对“是否会向国民道歉”的提问也未作回答。据悉,全斗焕方面的律师此前曾表示将接受审判结果。分析认为,所谓的审判结果是指大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
针对全斗焕求刑1年6个月有期徒刑的检方将分析判决理由等再决定是否抗诉。
全斗焕在2017年4月出版发行的回忆录中主张,已故神父曹皮乌斯曾亲眼目睹军机对民众开枪的证言纯属子虚乌有,并批评曹皮乌斯是“亵渎神职的无耻骗子”。2018年5月3日,全斗焕因涉嫌损害“五一八民主化运动”牺牲者及遗属的名誉被检方不捕直诉,并被检方求处一年半的有期徒刑。韩国法律规定,损害死者名誉可被处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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