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文艺黑名单案被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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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1月 30日 17:06
韩联社首尔1月30日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全员合议体(13人合议庭)30日将“文艺黑名单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大法院认为,有必要缩小针对前青瓦台总统秘书室长金淇春和前青瓦台政务首席秘书赵允旋等被告人的“滥用职权罪”适用范围。
韩国《刑法》第123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使他人做无义务做的事项或妨害他人行使应享有权利的行为。大法院认为,应对“无义务做的事项”作出更严格的范围界定。而二审中认定韩国文化艺术委员会等发送各种名单的行为属于“无义务事项”的判决存在法理上的误会和案件审理不足等问题。
金淇春等人涉嫌在职期间滥权下令炮制黑名单打压异己,将有进步倾向的文艺界团体和个人排除在政府支援对象之外。金淇春在一审中“排除支援”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二审中追加“强迫一级公务员辞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赵允旋在一审中“在国会做伪证”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二审中“参与排除支援”和“滥用职权”等嫌疑也被认定有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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