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演员姜志焕获刑两年半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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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 05日 15:49
韩联社城南12月5日电 韩国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5日判处性侵和猥亵两名女性的演员姜志焕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
法院还判处姜志焕进行12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并接受4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3年内不得在相关机构和单位就职。
法院方面表示,虽然受害者们表明了不希望处罚被告人的意愿,但考虑到性犯罪带来的伤害难以平复等因素,法院认为被告人应终生为此忏悔,并落实在法庭上表达的决心和承诺。姜志焕当天在法庭陈述环节向受害者致歉,并表示后悔和自责。
姜志焕今年7月9日在位于京畿道广州市的家中对两名外包公司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性侵和猥亵,上月被检方求刑3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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