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干政门案发回重审 朴槿惠和李在镕或获加刑
韩联社首尔8月29日电 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29日就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法院对涉案人朴槿惠、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朴槿惠闺蜜崔顺实所作的判决,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有关朴槿惠部分,大法院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未将亲信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分开审理,有违法理。《公职选举法》规定,适用于总统等公职人员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相关的受贿嫌疑应与其他犯罪嫌疑区分后审判,公职人员的受贿罪涉及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须另加分离后宣判。
有关李在镕部分,大法院认为,二审法院未将三星电子提供崔顺实之女郑某马匹购买费和赞助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的行为视为行贿不合理。二审法院认定,三星电子赞助郑某提供马术训练构成行贿罪,但马匹购入费用、赞助崔顺实实际控制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等相应指控均被推翻。大法院全员合议庭认为,马匹购入费用本身属于贿赂,赞助英才中心也与三星继承经营权的诉求有关。
分析认为,重审期间,朴槿惠的受贿嫌疑将与其他犯罪嫌疑进行分离审理,三星李在镕的行贿金额也较二审有所增加,因此二人的刑量可能有所加重。反对意见则认为,单就朴槿惠的受贿嫌疑量刑时,考虑到相应贿赂并未为其自身带来利益等因素,刑量反而会有所减轻。但也有意见认为,这一点已在一审二审期间充分反映,因此不会发生变化。
有关崔顺实部分,大法院认为,崔顺实要求企业为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出资的行为尚不属于构成强迫罪的要挟行为,二审法院判处强迫罪成立的情况不当,同样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对朴槿惠涉干政案作出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判决,发回重审后,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等将分离审理,届时刑量或将加重。二审法院将重查李在镕的行贿和贪污金额再定刑量,涉案金额扩大的话,李在镕恐将遭实刑判决。此前,二审法院对李在镕行贿案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的判决。崔顺实部分嫌疑可能被认为无罪,但这并不会影响其刑量。三人的刑量将在二审重审后再次敲定。
三星电子当天在最高法院宣判后发表立场声明称,对引发国民担忧感到十分歉疚,强调将尽好企业本分,不再重蹈覆辙。这是三星首次就李在镕卷入亲信干政案正式表态。三星坦言,近几年国内外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带来不少困难,未能专心准备引领未来产业发展。三星呼吁国民帮助和声援三星在不确定性愈演愈烈的经济形势下克服危机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李在镕当天没有出庭听审。三星高管表示,虽然判决结果令人失望,但其中并不都是让人悲观的内容,希望重审能有好的结果。
目前,三星电子等集团子公司面临经营困难,在此情况下李在镕准备庭审有可能再次出现“掌门人缺位”的情况。尤其是日本限制对韩国出口、中美贸易战持续、半导体和显示器行业低迷等利空因素依然存在,三星经营面临严重考验。
另考虑到案件的关联性,不排除将此案与崔顺实案或李在镕案合并重审的可能。鉴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一般在2-6个月内审结,预计审判结果将在年内出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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