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8月29日电 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29日就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的原判,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大法院认为,一审和二审法院未将亲信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分开审理,有违法理。《公职选举法》规定,适用于总统等公职人员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相关的受贿嫌疑应与其他犯罪嫌疑区分后审判,公职人员的受贿罪涉及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须另加分离后宣判。(完)
8月29日,在首尔火车站,市民们收看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终审判决实况转播。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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