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再判日本军企强征女工索赔案原告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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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1月 18日 14:48
韩联社首尔1月18日电 韩国法院18日二审判决支持1940年被强征到日本军工企业不二越公司的“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受害女工们索赔诉讼请求。
首尔高法民事12庭当天就勤劳挺身队受害者针对不二越公司的索赔诉讼案做出裁定,勒令不二越向韩籍挺身队员、女工及其家属27人每人赔偿8000万到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8.4万到60万元),维持了原判。法庭指出,多数原告被强征时不满15岁,从事危险工作,70多年后仍未得到赔偿,不二越动员教师、长辈诱骗、胁迫这些未成年人报名参加挺身队。
此前,日本法院认定韩国个人的索赔权因1965年签订的《韩日请求权协定》而消灭,但韩国法院认为日方判决在韩没有法律效力,日本法院出于殖民合法的偏见依据日帝宪法衡量企业责任的做法,违背韩国的宪法精神、良风美俗和社会秩序。
1928年成立的不二越二战期间共征用1000多名12到18岁韩籍少女到日本剥削压榨。不二越不仅不如约提供上学机会,还实施军事训练,未成年女工们每天需无偿工作10到12个小时,还不能自由外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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